远视的配镜原则有哪些

时间:2010-11-22 09:10来源:爱尔眼科 作者:aierlt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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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轻度的远视:通过晶体的调节,主观感觉不明显。随着年龄的增大,调节力下降,视物模糊等症状慢慢表现出来。

     


     

    低度远视:300度以下学龄前儿童,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,无视力疲劳症状者可暂不配镜。因为许多小儿都有300度的生理性远视。有视力疲劳症状者,若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,则应配戴。但不一定配足,可保留50100度。

     

    中高度远视:即大于300度以上者,此类儿童,远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,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。可分阶段配镜。先戴上稍低于验光所得度数的远视眼镜,待适应后再按验光结果将全部远视度数比例给予处方,配戴第二付眼镜。

     

    有眼球内斜者:原则上要配足远视度数。尤其是戴镜后内斜完全矫正或基本矫正且获得双眼单视功能者,即使戴镜后视力反而降低,亦要按医嘱配足度数。若戴镜后眼位暂无改观,且视力下降明显,上课时黑板也看不清,走路亦有困难,则开始时可适当戴浅一些度数的眼镜,待适应后,再重新配镜给足度数。通常情况下,初戴眼镜总会有些不舒服,一般戴2个月以上便会适应。戴镜适应后要坚持常戴忽摘,并经常检查视力,对伴有弱视者要常遮盖健眼并训练患眼,以使患者视力恢复正常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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