弱视的评判标准是怎样的呢

时间:2011-03-08 13:49来源:爱尔眼科 作者:sophy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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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孩弱视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有的小儿弱视患者视力提高后就停止了视力训练,是小儿弱视复发的根本原因。在小孩弱视治疗中途不可随意停止治疗,要坚持治疗痊愈后方不会复发。

     

    男科专家提示,弱视治疗的见效时间与弱视种类、年龄、程度、治疗方法及配合治疗程度密切相关。一般情况下,治疗6个月无效者,可以认为效果不佳。

     

    根据弱视治疗疗效评价标准为:

     

      1、无效:包括视力退步、不变或仅提高一行者;

     

      2、进步:视力增进二行及二行以上者;

     

      3、基本痊愈:视力恢复到≥0.9者;

     

      4、痊愈:经过3年随访,视力保持正常者。

     

      儿童弱视经过治疗后,视力恢复到正常,很多家长认为从此可以不用治疗。这是错误的想法,使弱视眼视力恢复正常,仅是治疗的第一步,以后还要训练双眼单视、融合、立体视功能。如不做进一步训练,原来取得的正常视力也将是不稳固的。可以逐渐减少治疗次数,和缩减治疗密度,定期观察,逐渐停止弱视治疗。

     

      温馨提示:小儿弱视治疗达到视力恢复的效果后,要按照医嘱坚持一段时间的稳定视力训练,并按时复诊,以保证小儿弱视治疗的视力恢复的稳定性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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