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宝强该向郎咸平学的那些“套路” 话说王宝强的离婚案沉寂了好几天,据媒体最新报道,宝宝虽然坐拥9套房产,但均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。很多人担心,宝宝可能一套房产都拿不到。 不过,最近爆出的郎教授与小三房事大战的故事,或许能给宝宝拿回自己的房产一点启示。 话说郎咸平先后结婚、离婚6次的风流史从来不是什么秘密,其额外的“红颜知已”更是不计其数。昨儿下午,还是被一篇在朋友圈热传的郎咸平VS小三的房产争夺战震惊了! 原来郎教授在与第六任妻子的婚姻存续期间给小三在静安(金额不详)、松江(给小三爸爸500万)买了两套房。 一套在小三缪小姐的名下,一套在缪爸爸名下。但在小三感情转淡后,郎教授想把房子收回来,经过两次开庭后终于如愿以偿,最后小三不仅什么都没得到,最后还莫名为郎教授背上了900万的债务……这经济学、法律学、爱情学交织的劲爆故事令人唏嘘,着实有成为“经典案例”的赶脚。 ▲知行合一的教授,买房一套又一套 一审 郎咸平主张房款返还败诉 一审开庭时,郎咸平作为原告,要求被告缪小姐以及其父亲返还两套房产的购房款。缪家以当初自愿赠予为由抗辩,郎教授败诉。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,赠与的房子只有在”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”、“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”、“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”的情况下才能够撤销。而郎咸平在自愿的情况下为缪小姐买房,属于赠与行为,且郎咸平没有对于赠予没有其他附加约定,因此不能主张被告返还房款。 二审 郎咸平以前妻名义主张权益胜诉 一般人败诉之后可能就偃旗息鼓了,但朗咸平征战江湖多年显然不属一“一般人的范畴”,为了要回房款,郎教授改变策略,可能与前妻达成了莫种程度的协议,继而以前妻的名义再次起诉,起诉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非法处置夫妻婚内财产,要求缪小姐和其父亲返还购房款。这一次,郎咸平逆转胜诉了。
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》第十七条之规定: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,因未经配偶同意,故处分行为无效,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,应予支持。
神补刀 小三再背900万巨债 被判归还购房款已经够心塞了,但事情还没有结束。在争夺房产的过程中,郎咸平还顺带起诉了一家公司,表示自己2011年向该公司购买了1600万元的铜制佛像等物品 ,当时自己向民生银行借款900万付了第一笔,但物品一直没交割,故要求该公司退钱。而这家公司是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,成立于2011年5月,法人代表恰恰就是缪小姐。 对此,缪小姐称,她的公司只有10万注册资本,这家公司只是郎咸平的壳,贷款一到账当天就按朗教授的指令转到了东营高汉新豪投资公司了,而这家公司正式教授的大儿子郎世玮执掌的“郎基金”。但经过一审和二审,法院最终判决缪小姐还款。如扣除注册资本,理论上小三至少得承担900万退款中的890万,为没有进入过自己口袋的巨款背债…… 法院判决 ▲来源:无讼阅读 也就是说,最后空姐出身的小三不仅什么都没得到,最后还要倒还郎教授900万,真真是教授彻底完胜的节奏…… 听听 那些年郎咸平的爱情经济课 这个传奇的故事,让人回想起朗教授曾经对外公开宣讲的“爱情经济课”,如今对照读来也是颇有“教育意义”。 《郎咸平:如何判断男人是潜力股还是垃圾股?》 最重要看以下三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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